被商品化的棉花配額“黑幕”
根據國家發改委2012年文件,有條件申請棉花進口配額的企業包括國營貿易企業、2011年有進口實績的企業和紡紗設備5萬錠以上的棉紡企業。為了減輕國內高棉價對紡企的壓力,今年我國實行3∶1的進口配額發放比例。也就是說,購買3噸國儲棉,可分配1噸進口棉配額。
對于棉紡企業來說,這個進入門檻顯然并不高的政策卻存在諸多缺陷。
國家發改委“將按照申請者的申請數量、歷史進口實績、生產能力和其他相關商業標準進行分配”。劉廣厚認為,“在執行過程中沒有人知道到底是怎么分配的,人為因素很強。”
“它的分配原則卻很模糊,在執行過程中沒有人知道到底是怎么分配的,人為因素很強。”在劉廣厚看來,更多的棉紡企業老板無一不提到了配額分配過程中存在的“權力尋租空間”,各種疏通關系的段子在這些企業負責人之間流傳。
實行棉花進口配額制度,出發點是好的,是為了保護國內棉農利益。但如今,它的弊端也很明顯。“只要能拿到配額,1000噸就是四五百萬元的凈利。”